關于實施批量集中采購工作的緊急通知
所屬各部門:
根據(jù)《中國科學院條件保障與財務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關于中央預算單位實施批量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科發(fā)條財函字〔2013〕79號),請各部門按照附件中的批量集中采購品目配置參考認真編報需求計劃,確保內容的準確性,一經上報要嚴格執(zhí)行。
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復印紙、空調機和碎紙機,原則上全部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
用于非科研工作(職能管理、后勤服務和教學工作等)的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原則上全部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用于科研工作的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在批量集中采購周期及統(tǒng)一配置標準滿足需要的前提下,也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
請各部門務必于12月9日前通過郵件報送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及打印機的下月需求計劃。務必于12月9日前通過郵件報送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復印紙、空調機和碎紙機的下季度批量需求計劃。
需求計劃填報時間:
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打印機的需求計劃按月填報,各部門應于每月5日前報送需求計劃。
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復印紙、空調機和碎紙機的需求計劃按季度填報,各部門應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5日前報送需求計劃。報送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lián)系電話:85542350 聯(lián)系人:陳欣。
注:批量集中采購周期大概二個月,請各部門提前做好需求計劃。
綜合辦公室
2013年12月4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