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所屬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zhàn)略,全方位培養(yǎng)、引進、用好人才,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管理司《關于開展2023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專技司函〔2023〕5號)和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選拔推薦工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30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重點
圍繞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chuàng)新高地,聚焦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提升和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和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需要,以具有明顯創(chuàng)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為重點,遴選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學回國創(chuàng)新人才。2023年重點支持汽車產(chǎn)業(yè)、人工智能、先進制造業(yè)、生命健康、生物育種、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前沿領域和基礎研究領域。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中國國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3、在國(境)外獲得博士學位;
4、2018年1月1日后回國(2018年1月1日以后的學位證書或海外工作證明、離職證明、納稅證明,不認可offer、工作合同、工作證、網(wǎng)頁截圖、出入境紀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中的“擬回國日期”不作為確認回國時間的依據(jù));
5、現(xiàn)已全職到崗,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同等條件下,應擇優(yōu)推薦曾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國公司、國際組織等機構擔任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高級管理職務,并取得顯著成果的留學回國人員。已入選國家級人才計劃的留學回國人才不納入資助范圍。
三、相關要求
請有意向申報人請于2月20日下班前提交材料(電子版)至指定郵箱。具體提交材料如下:
1、《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申請表》(附件1);
2、《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申報匯總表》(附件2);
3、承諾書(本人簽字后掃描件)。申報人關于不存在知識產(chǎn)權糾紛以及違反保密約定、竟業(yè)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且在海外無工作的承諾書。
聯(lián)系人:吳秋菊
聯(lián)系電話:0431-8554223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人事教育處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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